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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(1 / 2)





  锦衣卫的毛病他最知道,钻营捞油水是他们的拿手绝活儿,倘或不发话,他们半天就能搬空汪府。现如今他过问了,就算吃进去的东西,也要照原样吐出来。

  高鼎心下一凛,俯首帖耳道是,一行人弓着身目送他进府,待府门关上,他们才敢直起身子来。

  “咱们这位督主,真是滴水不漏。”抬轿回去的路上,一个缇骑半带抱怨地嘟囔,“要论起对下头人的宽和来,怕还不如先头提督。”

  结果这话招来高鼎一声低喝:“夹紧你的嘴!你不要命,老子还要命呢!”把几个缇骑吓得噤若寒蝉。

  左右瞧瞧,夜黑风高,这京城乃至大邺上下,哪一处没有东厂的耳目?上回监察御史梦里夸老婆脚香,第二天就传得满朝皆知了,他们这里信口雌黄,谁知道明儿要为这句妄言付出什么代价!

  反正梁遇阴险狡诈,要比名声,他的恶名不在汪轸之下。

  一个人名声坏,原本没什么,要说司礼监出了个大善人,那才是活见了鬼。他不在乎外头怎么传他,但在迈进花厅前,他却有些犹豫了。一种奇怪的、亏心的感觉忽然爬起来,他蹙了眉,耳根子竟隐约开始发烫。

  然而转念再想想,又觉得十分可笑,他一步步走到今天,该报的仇报完了,该享的福也只会多不会少,有什么不足意儿?

  他重又挪起步子,从廊庑底下漫步踱过来,花厅四角高高吊着料丝灯,泻下满地柔软的光。他打帘进去,进门便见玫瑰圈椅上坐着一个姑娘,一双晶亮的眼眸迎上他的视线,那瞳仁儿黑白分明,大约算得上他近年见过的,最好看的眼睛了。

  年纪差不多,小鼻子小嘴,和小时候也有些像。她是五岁那年走丢的,他推断不出她长大后是什么模样,但瞧这眉眼,似乎同他母亲有几分相似。

  人就是这样,头一眼的直觉难免影响接下来的判断,他心里虽认了七八分,但事关重大,不得不慎重。

  “姑娘叫什么名字?”他和颜悦色问,转身在对面的圈椅里坐了下来,“哪里人氏,今年几岁?还记得自己的生辰八字么?”

  灯下的姑娘有点呆,因为见惯了码头上那些光膀子扛盐粮的男人,头一回看见这样精致人儿,让她产生了微醺的错觉。

  看人下菜碟,这是世人的通病。要是换个猪头狗脸的来问话,一句就打发了,可这人长得实在好看,对于好看的人,留下个好印象很重要。

  她微微挪动一下身子,坐出了很腼腆的姿势,“我叫月色,‘梨花院落溶溶月,柳絮池塘淡淡风’的那个月色。”

  月色狗肚子里没有二两墨,只粗粗识得几个字,却不妨碍她感慨今夕何夕,有此艳遇。没学问的人,最爱生拉硬凑让自己和学问沾边,早前她住的那片有个私塾,她每天回来经过那里,都爱蹲上一阵儿,听那些孩子摇头晃脑背书。太长的她记不住,唯有这句她记下了,因为里头有个“月”,她觉得拿来介绍自己的名字,有身价倍增之感。

  果然,对面的人挑起了一道眉毛,眼里迸出惊艳的光,月色觉得自己这回可能有谱了。

  于是她又笑了笑,“那个……大人,我今年十七了,属鸡的。我没爹没妈,也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八字和祖籍,擎小儿我到处跑,飘到哪里是哪里。”说完觑了觑他脸色,“大人,我向来奉公守法,从不作奸犯科,您看……您是不是拿错人了?”

  跑江湖的就有这点好,见多识广,遇事不慌。这人的官服和锦衣卫很像,但品级显然要比锦衣卫高出一大截,她被人带进这府门的时候,看见匾额上写着“提督府”,说不定他是个九门提督也未可知。

  官府抓人,动真格儿的都得押进大牢,她被带进了私宅,可见算不得公事,至多是私事。她搜肠刮肚想了半天,想不出自己和这么大的官儿能有什么牵扯……再悄悄看他一眼,那一身锦衣衬着白净的肉皮、清朗的眉眼,就像琉璃外头镶了一圈儿金边……

  月色忽然激灵了下,脑瓜子里蹦出个古怪的念头——这大官拔冗单独接见她,别不是要找个品貌好八字重的姑娘,做通房吧!

  第3章

  这么一琢磨,好像不大妙,虽说在达官贵人家过日子吃喝不愁,但通房地位也太低了,不及她跑码头逍遥。

  对面的那双眼睛还在探究地打量她,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人,话不多,但每道目光里都带着无形的刀,能剖开人的皮囊,把心肝掏出来赏玩。

  月色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女孩,她在外面挣饭辙,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领教过。鉴于她有看脸划分三六九等的陋习,长得丑的直勾勾盯着她,她能炸毛回瞪,但长得好看的待遇就不一样了,他审视她的脸,她会羞答答避开人家的视线;他审视她的手,她就把袖子往下拽一拽,含蓄地偏过身去。

  爷们儿都喜欢这种欲拒还迎的小情趣,果然,他从那片光瀑里站起来,披着满身辉煌,一步步走到了她面前。

  他身上有种很好闻的味道,从袖笼领褖飘散出来,不似市井里烂俗的气味,清冽中略带松塔的干燥硬朗,这种香一嗅就知道很名贵。

  可贵虽贵,离得太近也让人觉得不安全。月色挫后半步,这回笑得有点勉强,“大人,我是良民,一向安分守己,连下年的水脚钱和车脚钱都提前缴清了……”

  见多识广的姑娘,嗓音里到底夹杂了惊惶的声调,再也没有柳絮池塘淡淡风的洒脱了。

  梁遇的语气倒放和软了些,“月色姑娘,我正找一个人,这人和你一样年纪,我手底下的人把你当作了她。”一面说,一面将视线落在她肩上,复笑了笑道,“粗人无状,办事难免莽撞,要是有惊扰姑娘的地方,还请姑娘见谅。”

  “惊扰倒是不惊扰……”他一笑,月色的心头就哆嗦一下,果然好看的人,连致歉也显得比旁人有诚意啊。既然是个误会,那就不必较真了,多个朋友多条道儿,月色大手一挥,“我这些年五湖四海到处跑,没准儿能帮上您的忙呢。大人要找的姑娘多高个头?长得什么模样?我替大人留意着,万一遇上了,也好给大人牵个线。”

  梁遇一直仔细留意她的一举一动,看来承良说的都是实情,不自苦,欢蹦乱跳的,生命力旺盛,这样很好。

  于是他沉默着,一把拽住了她的左手。

  月色吃了一惊,心道这大人物也太急色了,看上去年纪轻轻的,地位又显赫,不至于一副毛脚鸡模样啊。

  她有点尴尬,这是个陌生男人,和小四不一样。小四是她的穷哥们儿,比她还小两岁,两个人饿得头昏眼花时,在长堤上插香拜了把子。后来小四随她混,这些年吃在一起住在一起,小四今年唇上长了绒毛,在她眼里依旧不是男人。这位呢,细皮嫩肉,也没胡子,可一碰她,她心头就过电。她想挣出来,试了好几回也没成功,这下子真急眼了,梗着脖子说:“大人,我可是好姑娘,您要是再动手动脚,那后半辈子可得管我吃喝!”

  丑话说在头里,将来才好论长短。没错儿,月色年幼的时候以吃饱肚子为目标,如今十七,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了。

  原本她也是浑浑噩噩度日子的人,奈何身边有个狗头军师。小四说:“姑娘十八岁之前得找好下家,不管是给人做老婆还是做小妾,十八岁之前最有行市。等过了十八岁,人家就得挑人,要是过了二十,那更完了,只有上人府里做奶妈子。”

  月色没弄明白,二十岁怎么就要做奶妈子了,不过十八岁是个坎儿,这点无可否认。好人家的姑娘过了十五就有人登门说媒,她没这个造化,唯有自己操心。

  当然了,十五岁那年起,从小看着她长大的那些盐商粮商们也有给她说亲的,她收拾停当见了人,见完回来小四问她怎么样,她直摇头。跑船的能有几个好看的?月色是从煤堆里长出来的向日葵,她脚插大地,心向太阳,眼界高着呢。小四对她的挑剔嗤之以鼻,剔着牙花儿说:“您取错了名字,不该叫月色,您该叫好色。”

  既要有饭吃,还要供饭的长得好看,小四觉得她没认清自己的斤两。月色不理他,人活着,谁还没点儿奔头呢。瞧瞧眼前这位,长相是撞进人心坎儿里来了,通房差了点意思,要不然打个商量,往上升一等,做个爱妾也成啊。

  可惜她的那番话,换来人家一句“得罪了”,她还没来得急细琢磨,只觉胳膊一凉,琵琶袖就被撸到了肩头。

  月色有点傻眼,这是什么癖好?怪道那些官兵事先嘱咐她,让她换袖口宽大的衣裳,原来就是为了投上司所好?她有点生气了,她是码头上行走的,生意人最讲究约法三章。先发货后具款,最后势必谈不出好买卖来。

  她拉长了脸,“大人,您做得太过了,我可不是花街的粉头儿……”待要拽下袖子,却被他拦住了。

  梁遇怔怔望着那个胎记,望了半天。这些年他的情绪一向控制得很好,控制得久了,连自己都忘了自己是血肉之躯。然而他现在的心竟开始打颤,一阵阵地,推动着血潮涌向四肢百骸,朽木也有活过来的迹象了。他下意识抓紧她的肩,像怕她跑了似的,手指几乎陷进她肉里去。

  “这个胎记……”他听见自己嘶哑的嗓音,越接近真相,越让人忐忑,“是自小就有的么?”

  月色不知道他究竟要干什么,看他血红着双眼,要吃人的架势,她有点怕,忍痛咽了口唾沫,“和……和大人什么相干!”